关注:得润电子: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转让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价格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梳理公司业务,整合优化公司资产,集中资源发展
战略重点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同意公司转让柳州市双飞汽车电器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42%股权。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邱建民先生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董事长邱建民先生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邱建民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职后,邱建民先生将继续担任公
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公司董事
会已就选举新任董事长事项做出后续安排,邱建民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
正常经营。我们同意邱建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
(此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陈骏德: 虞熙春: 梁赤: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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