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过境和停靠作业船只200艘次,嘉定交通执法部门严查船舶污染! 天天微头条

2023-04-29 17:03:25 来源:上海嘉定


【资料图】

今年3月1日,《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实施,对上海内河航运船舶的污染物排放等各项环保规定作出更严格的规范。新条例施行近2个月,船舶的执行情况如何?近期,嘉定区交通执法部门开展抽查。

昨天(4月28日),记者跟随嘉定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四中队检查人员,来到位于东练祁河某码头,对一艘正在停靠作业的砂石运输船进行登船检查。检查人员逐项查验轮机舱内的船舶污水管道和收集装置,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污水外排行为。

“这根管从卫生间通入生活污水收纳柜,周边也没有管直接通向舱外,属于集中收纳,比较规范。”嘉定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四中队队员徐佳介绍。

《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内河船舶应当截断封闭通往舷外的生活污水排放管路阀门,违规将被处以最高一万元的罚款。此外,条例对船舶的污水处置周期和码头的管理也作了进一步明确。

“污水处理周期为五天或者一个航次,我们会检查船主在船易行APP上的处理记录,并要求船主保存纸质台账。码头管理方也要对船舶污染物的回收证明进行登记,如果船主无法提供的话,码头方有权暂缓船舶的装卸作业,并通知我们到场检查。”徐佳说。

检查人员还对船舶使用的燃料进行了抽样,并现场进行快检。“按照燃油快检的结果,该船燃油的含硫量为每千克7.94毫克,行业标准是小于每千克10毫克,是合格的。”嘉定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张春方说。

据了解,嘉定内河共有49个码头、每天过境和停靠作业船只约200艘次,就近两个月的检查结果来看,总体情况良好。目前,嘉定交通委执法大队已经将船舶污染物检查列入日常巡检机制,同时加强对船舶生活垃圾、油污水、生活污水第三方收纳单位的检查,与环境、水务、运管中心等部门建立严格的联合监管制度,保障辖区河道的水资源环境。

撰稿:张健

摄像:王轶凡

编辑:沈悦、卓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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